和田玉开采和使用的历史可以追溯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起点,由于玉质的优异,历来被视为玉中之王,受到统治阶层的垄断,其开采和利用的情况在历朝历代也都有相应的文字记载。从夏、商、周开始,直到清末,有文字记载的和田玉的产量共计9968吨,平均年产量2.5吨。具体情况如下:
在夏、商、周、春秋战国时期的1900年间,有文字记载的开采和田玉3800吨,平均年产量2吨;
在秦、汉、魏、晋、南北朝时期的810年间,共采和田玉1215吨,平均年产量1.5吨;
在隋、唐、宋时期的699年间,共采和田玉1957吨,平均年产量2.8吨;
在元、明时期的438年间,共采和田玉1496吨,平均年产量3.4吨;
在清朝296年间,共采和田玉1500吨,平均年产量5吨;

新中国成立后,从1957年到1995年间,共采和田玉9459吨,接近古代4000多年全部开采量的总和。
其中60年代和70年代年产量30到40吨。
1981年和田玉的产量为74吨,比1980年增长了1.28倍(根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《祖国各地》节目组的资料)。
自90年代后,平均每年开采120至150吨。
这些数据的记载中,并没有区分和田玉籽料和山料,而且在80年代以前,采挖的玉料主要以大块料为主,通常都是一两公斤以上的玉料。